即创平台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 2025 年 8 月 27 日

生效日期: 2025 年 9 月 3 日


欢迎您使用“即创”产品及相关服务(简称“本服务”)!
即创平台(简称“即创”) ,由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简称“我司”),其中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即创平台的软件著作权人(开发者),授权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即创平台及为您提供服务。


第一条 导言
1、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认真阅读并确保充分理解及同意《即创平台服务协议》(简称“本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及不时之修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使用规范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
2、如您自主选择同意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声明及提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即创隐私政策》《授权声明》《“即创”克隆音色服务使用规范《即创模型及算法备案公示说明》及不时新增发布的内容)的约束,对于后续发布和修改的内容,我司会以适当方式通知您,届时您不得以 “未阅读更新内容” 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
3、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当前版本,或不同意本协议更新后的版本,将导致我司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产品及服务,您可选择停止使用 “即创” 相关服务。
4、请您理解,我司有权根据本服务运营需要单方决定,将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服务交由第三方运营。请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仔细阅读相应产品页面提示的协议或内容,并遵守第三方公布的用户协议、使用规则、隐私政策等法律文件,我司对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其任何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
5、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即创官网的反馈与投诉入口与我司联系。


第二条 产品及服务说明
1、即创依托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及其他模型与服务,以网页、浏览器插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创新形态,通过 “Agent、AI 交互对话、智能工具等” 技术形式为您提供辅助内容创作的技术服务,支持您利用本服务生成或编辑脚本、图片、图文、短视频等内容。
2、即创仅作为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为您提供中立的技术服务,您可向即创发送指令或提交内容(简称 “输入内容”),即创接收并响应您的输入内容,输出或生成相应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字人形象、音色等内容(简称 “输出内容”)。您应自行对即创输出内容作出使用判断并据此开展后续操作,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包括因依赖输出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以及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而产生的风险。您可将输入内容及输出内容保存至您的即创 “资产”(如原料库、成片库)中,并对资产进行查看、管理、分析等操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即创实际展示的功能为准。
3、您在使用本服务某一特定功能时,针对该特定功能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规则等(“具体协议”),请您在使用该项特定功能前请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的具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声明》《“即创”克隆音色服务使用规范》等。 本协议与具体协议的内容存在冲突的,以具体协议规定为准。
4、即创可能为您提供部分功能以支持您个性化定制内容,包括支持您自行定制数字人形象、音色或其他素材内容等。您应遵守即创相应产品页面提示及协议要求,确保已拥有或获得了相关输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物形象、声音、图片、音频、视频等)的合法使用授权,确认有权利用本服务对输入内容进行 AI 创作。基于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即创输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制的数字人形象、音色或其他素材内容等)可能不符合您的预期,您应自行判断、决策是否使用该输出内容,并独立承担相应使用后果。
5、即创可能为您提供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形象、音色、字体、花字、音乐、音效、图片、视频等素材,具体以功能实际展示为准),供您在即创进行内容创作时使用。相关素材使用权益到期后(使用权益终止至该素材在即创停止提供之日),您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素材及利用该素材制作的视频、图文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即创再次下载、使用,或继续在第三方平台使用。如因继续使用或未及时删除前述内容引发投诉、诉讼及纠纷等,您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即创对此不承担责任。
6、您在使用即创提供的数字人形象时,不得对该数字人形象进行任何虚构身份的表述,也不得输入或添加任何违法违规及可能引发歧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形象代言”“艺人官宣”“形象大使”“首席体验官”“我选择”“我认准” 等类似代言的宣传口号,或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代言的表述等),除非您已获得该数字人形象所依托自然人的书面授权同意。
7、基于数字人及音色所依托的自然人可能变更其对自身形象、声音的使用授权,为降低由此可能给您带来的素材使用问题,您授权我司及我司关联公司有权通过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抠图、换脸、重新配音等方式),对您在我司及我司关联公司运营平台上使用被投诉形象或音色创作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替换。但前述行为不视为免除您停止使用到期素材的义务,也不免除您因未及时停止使用到期素材及其制作内容而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
8、您在使用即创提供的配音功能,或从本服务中获取含音色的任何内容时,可选择即创为您提供的音色,也可选择自行录制音频或上传音视频内容用于音色克隆。当选择使用音色克隆功能时,应遵守即创产品提示及《“即创”克隆音色服务使用规范》等协议要求,确认对输入内容拥有充分且完整的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有权委托即创对您的输入内容进行音色提取及技术处理,以实现音色克隆目的。
9、您在使用即创过程中,为优化并提升您的服务及产品体验,我司可能参考并使用您在巨量引擎工作台账户绑定的各业务平台相关数据资产,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诊断、数据看板、灵感分析、创意生产、内容制作等商业化运作、分析、处理及优化相关服务,并可能将上述相关数据共享给我司关联公司使用,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业务情况为准。
10、即创可能基于介绍平台服务内容、提升客户体验、实现客户需求等目的,对您的输入内容及输出内容进行数据整理、分析,以进一步优化或拓展本服务内容。我司及我司关联公司有权将您使用即创产生的输出内容作为案例进行收录、使用、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您使用即创相关功能的情况,基于信息展示目的使用您的名称、商标、字号等相关信息),或在我司及我司关联公司运营的平台上展示。您点击确认或同意本协议,即视为已充分同意并有效授权我司对前述信息及内容进行使用,且该授权长期有效。
11、对于本服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我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添加人工智能生成标识,包括在生成、合成内容或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用户可明显感知的显式标识,以及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合称 “AI 标识”)。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等与 AI 标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标识管理的法定要求,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生成的信息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并自行承担因未尽显著标识义务而面临的法律后果。
12、您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不意味着我司成为您在即创上传、存储、管理、编辑、推送内容及使用即创产品功能或服务的共同行为人,我司仅提供与此相关的产品及技术服务。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各项约定,我司不对您的使用行为、输入内容及输出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13、即创产品及相关服务可能包括根据开源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证提供的软件,具体可查看《第三方软件声明.pdf》。相关许可证中可能存在明确覆盖本协议部分内容的条款,请您务必阅读具体许可证。
14、为提升您的产品体验,或基于即创整体服务运营、平台安全、合规经营的需要,我司可能不定期更新或调整即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升级、中止或终止相关服务、提供新服务及进行版本迭代等。我司会在可行情况下以适当方式提示您上述调整。如您选择继续使用即创的产品及服务,即视为已确认接受即创的该等运营安排。


第三条 服务使用规范
1、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确保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注册成为巨量引擎的广告主或服务商并通过实名认证,同时确认已同意《巨量引擎账号用户协议》《巨量引擎隐私政策》。您应保证在注册即创、巨量引擎商业账户及巨量纵横、巨量方舟等关联账户的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同意遵守本服务及巨量引擎工作台相关平台的协议、规则、声明及提示等内容,否则我司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本服务。
2、您的即创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户。除非获得我司事先明示的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服务进行改编、修改、复制、传播、转载、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数据爬取及监测、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与使用,也不得以本服务为基础创作衍生作品或进行分销等使用。若我司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户注册者,或账户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即创及巨量引擎工作台相关协议、规则、声明等禁止性情形的,我司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采取永久封禁账户或其他处理措施,暂停或终止向该账户提供本服务。
3、您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自行对即创账户下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您对账户信息保管不当、主动泄露或其他非我司原因导致账户被他人攻击或非法、不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的账户从事诈骗、虚假宣传等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若给我司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您负责赔偿。如您发现有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登录本服务,或其他可能导致账户被窃、遗失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我司,并采取有效方式保护账户安全。
4、您理解并确认,本服务仅为通过人工智能模型辅助您进行内容创作或编辑的工具,您仅能基于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务,且仅能将本服务的输出内容用于您与我司或我司关联公司开展的相关合作中,并应严格遵守我司及我司关联公司运营的相关平台协议、规则、声明等要求使用输出内容。未经我司书面授权,您不得将本服务输出内容用于除前述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场景;如您违反前述使用限制造成任何问题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若给我司或我司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或我司关联公司有权向您追责。
5、 您知悉并承诺,在使用即创的过程中:
(1)您应尊重隐私和道德,并注意保护数据安全,不得输入、分享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及其他未经授权的信息;如涉及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或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数据匿名化处理措施,否则请勿上传至即创或委托即创处理。
(2)您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主动审核输入内容,确保所有输入内容均合法合规,且为您本人所有或已获得权利人充分、完整、有效的合法授权,不得输入、分享任何未经授权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
(3)您不得通过输入内容引导、诱导生成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使用本服务实施任何非法活动或发布违法内容;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资讯信息。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前述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信息,或其他可能导致公众混淆、误认的信息内容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合理位置、区域作出显著标识;对于我司依法为生成内容添加的显著标识,您在使用中应予以保留。
(4)您应本着谨慎、合理、合法的原则,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输入内容及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账户密码信息、完善人员管理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或技术干扰本服务审核过滤机制的正常运行。
(5)因您的输入内容,或通过该内容引导、诱导生成的输出内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禁止性约定等情形,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我司有权随时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若因此给我司或我司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6、您应当确保您所上传、输入、制作/委托制作、训练、编辑、生成、管理、保存、推送、发布、下载或分享等的内容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11)违反互联网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商业广告;
(1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7、您同意并承诺,使用本服务时需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需要对输出内容提前完成备案、获取许可、通过审批或进行安全评估等(如涉及),确保最终使用的输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信息真实性等底线要求。您必须对自己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制作、保存、复制、下载、推送或发布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的输出内容自行判断,并承担因使用输出内容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因依赖输出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以及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而产生的风险。我司不对因前述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8、您应遵循我司官方渠道公布的流程、平台规范等获取本服务的使用资格及相关服务内容,不得自行或协助他人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本服务的使用资格或相关服务内容。否则,我司有权对您的账户采取不经提前通知的永久封禁、限制或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并追究您的相关法律责任:
(1)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或方式使用本服务;擅自许可、转让、转授权他人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或为他人获取本服务的使用资格等;
(2)将即创中的信息或输出内容用于我司书面授权范围之外的任何形式的销售和商业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非我司指定渠道发布、传播内容;或将该等输出内容作为大模型训练数据使用等;
(3)利用即创中的信息或内容,用于宣传自身产品、为自身产品引流、混淆自身产品与即创的关系等不正当竞争目的;
(4)擅自编辑、整理、改编即创中的信息或内容后,在即创源页面以外的渠道或平台进行展示;
(5)采用技术手段或特殊识别方法,对即创中的信息或内容进行修改、劫持、导流、遮挡、插入、弹窗,或实施其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即创的行为;
(6)以盗链、冗余盗取、爬虫抓取、模拟下载、深度链接、假冒注册等任何不正当方式,盗取、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使用即创中的信息或内容;
(7)以隐藏或修改即创域名、即创标识、即创用户信息等方式,使用、传播即创中的信息或内容;
(8)通过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如利用规则漏洞、系统漏洞、黑色产业、投机等违背我司提供服务初衷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9)通过侵犯我司或他人合法权益(如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10)其他未经我司明示授权许可,或违反本协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行为。
9、您承诺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履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关于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数据合规的各项要求。我司特别提醒您,谨慎使用和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您应取得使用和展示未成年人肖像、声音等信息的全部合法授权及同意,并允许我司依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如相关内容侵犯未成年人权利,我司在收到权利人通知或基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考虑,有权自行处理相关内容并视情况通知您。
10、我司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本服务用户的个人隐私,确保您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当您开启或使用即创时,为实现您选择使用的功能、服务的目的,我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及处理您的信息数据,并致力于提供与即创产品和服务匹配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更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具体请详见《即创隐私政策》。
11、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即创及相关服务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即创及相关服务开发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第四条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
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我司向您提供的全部产品及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归我司所有(依法归第三方所有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技术、软件、网页、代码、模型、服务、技术文档、API 列表、开发者工具、营销工具及其他技术工具、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字人形象、音色、音乐、贴纸等所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称 “即创资产”)。除经我司书面同意外,您无权以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方式使用即创资产,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即创资产主张任何权利或开展任何形式的维权。
2、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输入内容和 / 或输出内容的知识产权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财产权益(如有),归您或依法享有该等权益的权利人所有。但如输入内容和 / 或输出内容本身包含我司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则前述输入内容和 / 或输出内容中相应的权利及 / 或权益仍归我司所有,不因被包含在输出内容中而改变其权属。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性,其他用户使用本服务获取的输出内容,可能与您使用本服务获取的输出内容相同或相似,对此,您理解并同意,不会向我司或其他用户主张对该等输出内容的专有权利,您与本服务其他用户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该等输出内容。
3、您承诺在使用即创期间的所有输入内容,均为您已享有知识产权或已取得权利人合法授权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人格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其他权益)、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且您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授权即创使用该等输入内容。
4、为持续提升及改善即创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用户体验,您理解并同意,就您使用即创产生的输入内容、输出内容、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以及该等内容所含的肖像、声音、姓名、商标、标识等各元素(合称 “许可内容”),您免费授予我司和/或关联公司(合称“我们”)一项长期的、全球范围内的、可分许可、可再许可且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我们用于向您提供本服务、优化产品服务及模型、开展品牌推广与宣传,以及保障服务安全性和稳定性之目的。
5、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擅自使用包括“即创”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公司徽标 (LOGO) 、 URL 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 “标识”)。未经我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组合方式展示、使用,亦不得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处理该等标识的行为。如因您违反本协议使用标识给我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我司为即创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即创开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第五条 功能局限及免责声明
1、您理解并确认,您当前使用本服务生成的所有输出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辅助创作或编辑。鉴于现阶段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及人工智能的特性,我司对输出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且输出内容不代表我司的态度或观点。我司高度重视模型的内容安全,输出内容仅基于我司模型训练时使用的有限数据,且我司已采取合理安全措施过滤模型产出的不当或有害内容,尽可能确保输出内容符合预期,但无法完全排除失误情况。如遇此类情形,欢迎并感谢您随时联系我司反馈,我司将基于您的反馈持续优化模型。
2、请您结合自身需求对输出内容进行客观、审慎的评估,您根据输出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判断或者据此作出的后续相关操作及使用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包括因依赖输出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以及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而产生的风险。
3、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您同意我司可对您的输入内容、输出内容、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文件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可就前述目的要求您补充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您理解并确认,因技术能力、认知水平等限制,我司的审查行为不免除您对账户下使用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我司对您因信赖我司审查结果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我司不承担因第三方行为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输入内容或输出内容;您提供的输入内容包含错误、不准确信息、病毒,或存在诽谤、中伤、侵权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我司亦不对您的输入内容在任何情形下的丢失、删除、移除或传输失败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对输入内容保留备份。我司可基于运营需要或法律规定,自行判断删除本服务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您的输入内容与输出内容),且无需通知您,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未遵守本协议约定,我司有权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服务、删除内容或关闭您账户权限等措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理解并同意,我司不对本服务的可用性、可靠性作出任何承诺。您同意我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或法律法规变动,随时调整本服务的内容或提供方式,或暂停、终止本服务;我司可根据业务、产品实际情况,变更、升级、修改、转移、暂停或终止上述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前述情形不构成我司违约,且我司不对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向您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6、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您未按照本协议、规则、声明、提示或即创不时公布的新规则要求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您使用本服务时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存在歧义、不完整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其他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7、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是基于现有技术和条件提供的现状服务。我司不对下述情形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1)本服务完全符合您的使用要求、特定用途,且输出内容符合您的预期;
(2)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无错误,且永久可用;
(3)本服务中的任何错误均能得到更正;
(4)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会面临任何风险。
8、我司会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本服务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或干扰。您理解并同意,因下述情况导致服务暂停、中止、终止或造成任何损失的,我司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等)、战争、罢工、骚乱、疫情等;
(2)电力故障、通讯网络故障、黑客攻击、恶意程序攻击、病毒、第三方服务瑕疵等我司无法控制的因素;
(3)我司对本服务相关系统或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保养。我司将尽最大努力在此类情况下事先通知您。
9、您理解并同意,若您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援引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约定,或因使用本服务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我司有权不经通知终止或暂停与您的合作,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如您的行为给我司、我司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您应负责赔偿。
10、任何情况下,我司均不对因本服务产生的直接性、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您已事先被告知该等损害可能发生)。前述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您使用本服务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收益损失、利润损失、赔偿损失等),以及名誉损失、声誉损失、商誉损失、资料损失等有形或无形损失。


第六条 通知与投诉
1、为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及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我们会适时修订本协议,修订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更新后,我们将在即创官方网站发布更新版本,并在更新后的条款生效前,通过即创官方网站(https://aic.oceanengine.com/)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提醒您关注更新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您也可在即创官方网站查阅本协议的最新条款。如您继续使用即创,即视为您已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协议内容;如您对修订后的协议内容有异议,请立即停止登录或使用即创。
2、即创向您发送的通知,可能通过系统提示、页面弹窗或提示、公告、手机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若您在即创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即创的通知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您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阅上述通知内容。
3、即创设立公众投诉、举报的反馈机制,您可按照即创公示的反馈路径向我司投诉、举报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及内容,即创将及时受理和处理您的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4、如您发现即创中存在侵犯您权利的内容,或认为基于人工智能模型辅助创作、编辑技术服务生成的内容存在问题,可通过 “即创官网 - 首页 - 右下角客服机器人 - 点击会话页面” 的路径反馈问题。若您无法通过前述入口完成投诉,也可通过即创官方邮箱 chuangyi@bytedance.com 发起侵权通知,同时提供具体材料(包括权利人身份证明、涉嫌侵权内容及权利证明等)。我司收到通知后,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您的投诉。如您在即创发布的内容被相关权利人投诉侵权并被处理,且您不认可处理结果,依据法律规定,应向我们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权利证明材料进行申诉,我们同样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您的申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规范)。若您与我司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该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本身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解释本协议含义的依据。
3、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应保持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您与我司均为独立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均不构成我司对您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